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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机场分公司安检总站告诉您什么物品是禁止随身携带及托运乘机的
2019-04-21 16:50:48 来源: 世纪旅游网
世纪旅游网讯 (通讯员:张炜含悦)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携带、禁止托运以下物品:一、枪支类物品主要包括军用、民用、警用枪支,以及道具枪、发令枪等能够发射弹药(含弹丸等)并造

  世纪旅游网讯 (通讯员:张炜含悦)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携带、禁止托运以下物品:

  一、枪支类物品

  主要包括军用、民用、警用枪支,以及道具枪、发令枪等能够发射弹药(含弹丸等)并造成人身严重伤害的装置,及其此类物品的仿真品。

  二、爆炸或燃烧物品和装置

  如弹药、爆炸器材、烟火制品等,及其此类物品的仿真品。

  三、管制器具

  如管制刀具、军警械具、弓弩等其他属于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

  四、危险物品

  1 遇水易燃物品,如金属钾、钠、锂、电石等;

  2 压缩和液化气体,如打火机燃料、液化石油气等;

  3 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酒精、油漆及含易燃溶剂制品;

  4 自燃物品,如黄磷、白磷;

  5 易燃固体,如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发泡剂;

  6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如高锰酸钾、双氧水;

  7 毒害品;

  8 放射性物品;

  9 腐蚀性物品。

  五、其他危害人身和飞行安全的物品

  1 传染病病原体;

  2 火种(包括各类点火装置),如打火机、火柴、点烟器、镁棒(打火石);

  3 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锂电池;

  4 酒精含量超过70%的酒精饮料;

  5 强磁化物、强刺激性气味物质以及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

  6 异味物品(如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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